有二手房交易经验的朋友都知道,二手房过户的时候要缴纳大大小小各种税费十来种,这其中个税是占不小比例的一种。个税计算按照交易总额的1%,或者该房源两次交易额差价的20%,不管是哪种计算方式都不会是一笔小数目。但是如果你符合一下几种条件的话,你就可以省去这一笔费用了,具体有哪些条件呢,详情如下。
情况1:满五唯一
“满五”是指购房者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是指业主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经济适用房:二者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
2、已购公房:三种判断标准,下面三个条件只需一个满5年就算“满五”。
(1)距房产证填发日期满五年;
(2)距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满五年;
(3)距第一笔购房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满五年。
情况2: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出售价与房屋原值差额)应需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从《个人所得税》的税法上看,个人二手房买卖,卖方是纳税义务人,然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往往转加到买方身上。希望以上个税内容在二手房屋交易过程中能帮助到你。
情况3:无偿赠与直系亲属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
情况4:无偿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
该情形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情况5:离婚分割房产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除4、5以上两种赠与情形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