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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判重规则设置


房源判重规则设置

1. 重复范围

【系统设置】→【二手房、租房】→【新增房源】→【重复范围】

2. 重复判定标准

【系统设置】→【二手房、租房】→【新增房源】→【重复判定标准】 →  设置住宅、别墅、写字楼、商铺、厂房、仓库、车位、土地的重复判定标准

【说明1】如:重复判断标准全选电话+小区+栋座+单元+房号后,只有当这五个条件都重复时,系统才会判 断为重复房源。若小区、栋座、单元、房号都一样,但电话号码不一样,系统也不会进行判重。 判重标准选择越少,判重条件越严格。

【说明2】 数据导入时系统会根据判重标准自动判重. 当导入表格里只有业主和小区,没有栋座信息时,应将电话排重条件也添加上,否则会被系统排重无法导入。